根據《婚姻法》第17條之規定,結婚之后所購買的房屋不管登記在夫妻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后按揭房離婚時應如何分割呢?下面就給大家講解一下婚后按揭房的分割公式有哪些?
1、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余銀行貸款及利息,并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增值+已支付房款)×50%,這里的房屋增值有兩種算法,第一種可申請評估機構評估,第二種可由(房屋現值-購房時價款)得來;已支付房款包括已支付的首付和已還貸的本息。
2、分得房產一方償還剩余銀行貸款及利息,并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值-尚欠銀行按揭貸款)×50%,房屋現值可由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由夫妻雙方同意確認。
3、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余銀行貸款及利息,并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首付款+婚后共同還貸款)÷ 房屋總價款(房價款+利息)×房屋現值÷2,其實這種計算方式源于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對共同還貸和相應增值部分的計算,而且此算法較復雜,且在計算房屋總價款時把所有利息(即包括未還清貸款利息)計算進來可能有失公平,司法實務中對于婚后按揭共有房屋分割按此類方法分割較少。
對于以上三種分割方式和計算方法,司法實踐中都有使用,前兩種比較簡單易懂,有更多關于離婚房產分割的問題可以繼續關注我們的網站。
最新文章